目前,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成立了预防工作领导小组,16个省辖市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,98%的县(市、区)和90%的乡(镇)成立了预防机构,预防体系初步形成。
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省综治委副主任、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程锋要求,要围绕流浪未成年人、农村留守儿童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、不良行为青少年、闲散未成年人、进城务工人员青年子女为重点群体,建立完善养育、监护、教育、管理工作体系,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,针对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,形成关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