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,市民政局不断完善各项考核机制,建立起一整套全面、科学、规范的监督检查考核体系。
一是签订目标责任书。年初,市民政局各副局长与所分管的局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,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其中,严格考核。凡被群众投诉或在政风行风评议代表明查暗访中,发现问题的单位年终将取消一切评先资格。
二是强化目标管理。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到对县市区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,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、同时检查、同时考核、表彰。
三是建立工作督查台帐。对民政重点工作实行月报、季报制度,通过定期对各科室业务工作进行检查、督导、跟踪问效,促进工作作风转变,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政风带行风。
四是深化公务员绩效考核。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到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当中,通过开展“规范公务员行为,深化绩效考核”活动,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,并将政风行风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公务员的一项重要内容,和年终考核格次及评先评优挂钩。
五是实施全方位监督。聘请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为民政工作社会监督员、效能监察员和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,并组织他们对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进行明察暗访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。(来源:市民政局)


